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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度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分解及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年01月10日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  阅读:


校属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三峡大学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(三峡大校〔202135号)文件精神,推进学校2023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工作的顺利开展,目标办拟订了近期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年度分解工作:

请相关单位将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指标项目进行年度分解,填报情况详见附件1,并于228日前提交至目标办。

序号

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专规主要内容

相关部门

1

学科建设
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

2

人才培养

教务处

3

队伍建设

人事处

4

科学研究

科技发展研究院

5

社会服务

社会服务与对外合作办公室

6

对外合作与交流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7

校园基本建设

校园规划与建设处

8

智慧校园

信息技术中心
 
(智慧校园建设办公室)

说明:人才培养工作,教务处牵头,研究生院、学生处、团委、招生及就业指导处、国际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配合;科学研究工作,科技发展研究院牵头,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配合。

二、2023年度各单位目标制订工作:

1.请各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根据学校《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和《2022-2025年任期目标》,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,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,填报格式见附件2,并于228日前提交至目标办。

2.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充分沟通后,组织制定各学院年度目标任务书,并于320日前提交至目标办。

序号

主要内容

相关职能部门

1

学科建设
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

2

队伍建设

人事处

3

人才培养(本科教学)

教务处

人才培养(研究生教育)

研究生院

人才培养(学生管理)

学生处、团委

人才培养(招生就业)

招生及就业指导处

4

科技发展(自科)

科技发展研究院

科技发展(社科)

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

5

对外合作与交流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3.其他单列单位目标制订,待开学后学校研究确定,再具体通知。

4.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单位任务书制订由医学部组织完成(320日前完成)。

5.学院年度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、研究生院、教务处、科技发展研究院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、人事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制订,各部门可结合上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,制订2023年度考核学院目标任务办法(531日前完成)。

请各单位利用寒假时间,认真总结思考,以便顺利地完成2023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工作。

相关工作若有具体要求,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校内发布。


附件:

1.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计划表(样表)

2.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(样表)

3.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总规和专规

4. 2022-2025年任期目标


 三峡大学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110